為了泄憤,男子將他人照片處理為黑白照片,并發布在微信朋友圈,被對方發現后,兩人對簿公堂。近日,銅陵銅官區法院調解這起因朋友圈發黑白照片泄憤引發的人格權糾紛案件。
張某與王某在日常業務往來中因車輛維修費用結算產生爭議,后張某發現王某公然在朋友圈發布張某工作照及經過惡意丑化處理為黑白樣式的照片,并稱其為“老賴”,該內容迅速傳播,使張某名譽嚴重受損。
張某在發現該情況后后,收集證據并報警,之后將王某告上法院,要求王某停止侵權、公開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及支付合理維權費用。
此案受理后,法官為妥善化解矛盾,決定優先進行調解。在調解過程中,法官傾聽雙方陳述意見,并向被告詳細闡釋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其行為的違法性和嚴重后果。經過多次協商,被告王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承諾在微信朋友圈連續七日發布向原告賠禮道歉的信息,以消除對張某名譽造成的不良影響,同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100余元,張某放棄對被告的其他訴訟請求,雙方就此達成調解協議。
法官提醒稱,在互聯網時代,信息傳播速度極快,一旦發生人格權侵權行為,對受害人造成的傷害往往難以估量。當遭遇侵權時,首先,應固定證據,立即對侵權內容截圖、錄屏,記錄侵權鏈接、發布時間等關鍵信息;其次,應多途徑合法維權,可采取平臺投訴、報警處理、提起訴訟等方式;最后,可主張合理賠償,除精神損害賠償外,可要求侵權人承擔律師費、公證費等合理維權費用。
(安徽商報 元新聞記者 張劍 實習生 楊樂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