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的春夜,某小區樓道里,一陣咚咚咚的敲門聲清晰入耳,“你好,是辛某某嗎?我們是物業公司的,上門告知你一則通知。”時針指向晚上8點,申請執行人確認被執行人在家后,寧國市法院執行干警迅速出警成功拘傳被執行人。
2024年底,因業主辛某某長達五年未交納物業管理費,其所在小區物業服務管理有限公司將辛某某告上法庭,經法院審理,判決被告辛某某給付原告物業公司2019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9日期間的物業管理費6000余元。判決生效后,辛某某未履行給付義務,物業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干警多次上門均未發現被執行人辛某某身影。3月5日晚7點半,申請執行人物業公司員工撥打“執行110”報警電話,“法官,我看到辛某某家里的燈亮著,平時就他一個人住,這會應該在家,你們趕緊來!”執行干警接警后立即出發,趕往途中還與物業公司溝通,讓其敲門證實辛某某是否在家。
這次,執行干警終于在住處找到與他們玩過多次“錯峰歸家”的被執行人辛某某,向其告知來意、核對信息,“你好,我們是寧國市法院執行局的,這是你們小區物業公司與你的服務合同糾紛執行案件的拘傳票,請你配合我們工作……”“法官,我女兒還在家,她生病了在房間里休息。”了解這一情況,執行干警撥通了物業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某的電話,將執行現場情況一一告知,詢問其是否愿意在辛某某家中進行調解,電話那頭的徐某某表示理解,掛斷電話后不一會兒就來到辛某某家,于是便出現了文章開頭那一幕。
“現在實在是拿不出錢來,我每月有3千多元的工資,但現在我的工資卡被法院凍結了,你們可以定期扣劃一部分,留點生活費給我就行!”辛某某提出分期履行的請求。經過執行干警長達數小時的努力,最終,徐某某同意每月從辛某某工資卡扣劃1000元用于繳納物業管理費,直至付清為止。
來源:寧國市人民法院 合肥物業直通車